一作“森特”(英文cent的音译)。一种计算音程距离的单位。为英国比较音乐学家埃利斯所发明。用一个音分表示*十二平均律的半音的百分之一,一百个音分即代表半音音程。故从C到C或D为一百音分,到D为二百音分,余可递推,直到C1为一千二百音分。以十二平均律各律的音分数目为标准,可对各种不同乐制的音律进行比较研究。例如*纯律的小三度为6∶5,有316音分,即比平均律的小三度多十六音分,故其音较高约十二分之一音。求任何音程的音分,可用该音程的频率比的对数去乘3 986﹙=﹚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