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语言学

类型语言学   lèi xíng yǔ yán xué

研究语言类型比较和制订语言类型分类原则的学科。它对各种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特征进行比较研究,而不论其是否有历史渊源。根据结构类型为语言分类的思想形成于19世纪初。德国弗里德里希·冯·施莱格尔把语言区分为带词缀的语言和带词形变化的语言两类。其兄奥古斯特·冯·施莱格尔则区分为没有任何语法结构的语言、使用词缀的语言和具有屈折变化的语言三类。洪堡也按词的语法形态标准,继而将世界语言分为孤立型、粘着型和屈折型三类,后又加上编插型,共四类。除按形态结构对语言进行分类外,还可按语音、语义和句法特征区分语言类型。如区分有声调语言和无声调语言(语音)、理据语言和非理据语言(语义)、SVO(主—动—宾)型、SOV(主—宾—动)型、OSV(宾—主—动)型和OVS(宾—动—主)型语言(句法)等。在类型比较扩大的基础上,还开展了*语言共性(universals)的研究,打破把一种语言归划某种单一类型的做法,找出所有语言或部分语言共同具有的类型现象。社会语言学家把世界语言分为民族语言、族际语言、区域性语言和世界性语言四种类型。这种语言的功能分类也可列入类型语言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