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恩条约

波恩条约   bō ēn tiáo yuē

亦称《波恩专约》《一般性条约》。美、英、法同联邦德国于1952年5月26日在波恩签订。由《关于三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关系的专约》《关于外国军队及其人员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权利和义务的专约》《财政专约》《关于解决由于战争和占领而发生的问题的专约》等一系列协定及附件构成。条约规定:美、英、法废止占领法规,但三国军队继续留驻联邦德国;联邦德国参加“欧洲防务集团”;设立混合委员会以进一步释放纳粹战犯等。后因“欧洲防务集团”流产,本约被迫修改,至1955年5月5日才开始生效。参见“巴黎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