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

市民法   shì mín fǎ


在古代,泛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固有的法律。
在罗马法中,有三种涵义:(1)“万民法”的对称。指只适用于享有罗马公民权的罗马市民的法律。参见“罗马法”。(2)是习惯法、各种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以及法学家的解答等的总和。(3)指实际上运用于罗马境内的法律,包括市民法、万民法和大法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