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历任律师,纽约州上诉法院法官、首席法官,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以在美国最高法院中支持罗斯福“新政”而闻名。认为法官可根据逻辑推理、历史演变,也可根据社会习惯、正义与社会福利等方法来平衡各种冲突的利益。主要著作有《司法过程的性质》、《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中的矛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