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新政   xīn zhèng
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摆脱严重的经济危机而制定的政策。1929年美国爆发经济危机。1933年罗斯福当选总统后,提出《紧急银行法》、《全国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一系列法令,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监督,重建几近瓦解的金融系统,调整工农业生产。此外,在外交上提出“睦邻政策”,正式承认苏联,对法西斯国家采取强硬态度。“新政”对美国经济、政治危机的缓和产生了影响。

国语辞典

注音 ㄒㄧㄣ ㄓㄥˋ  拼音 xīn zhèng
1. 新行的政令。
   ▶ 宋.蘇軾〈郊祀慶成〉詩:「化國安新政,孤臣返舊耕。」
2. 特指西元一九三三年美國總統羅斯福,為挽救當時經濟大恐慌的危機,所採取的各項 改革措施。主要內容包括以大量貨款和津貼挽救工商業、刺激私人投資;藉通貨膨脹 提高物價;削減農業生產以提高糧價;舉辦公共工程以增加就業;對失業者給予最低 限制的救濟等。
扫描版:「新政」在《汉语大词典》第9054页 第6卷 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