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 根据犯罪人的动机和情节来判定其罪。《汉书·王嘉传》:“圣王断狱,必先~,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后汉书·应劭传》:“若乃大小以情,~,以为求生,非谓代死可以生也。”△用于法制、刑狱方面。→原情定过 原本定罪
【顺接】:罪有攸归 罪不当罚 罪大恶极 罪入不孥 罪行累累 罪合万死 罪恶贯盈 罪不容诛
【顺接】:赏功罚罪 赏劳罚罪 羿亦有罪 奉辞罚罪 赦过宥罪 滔天之罪 要领之罪 罪上加罪
【逆接】:厝火燎原 问鼎中原 鶺鴒在原 返本还原 脊令在原 讨类知原 若火燎原 有本有原
【逆接】:原心定罪 原封不动 原宪圭窦 原原委委 原原本本 原始社会 原情比迹 原班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