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

吉隆    jí lóng

县名。在西藏自治区西南部。县人民政府驻宗嘎。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吉隆宗,1960年改吉隆县。“吉隆”,藏语意为“舒适宜人的地方”。经济以农业为主,产青稞、谷子、荞麦、马铃薯、豌豆、油菜籽、甜菜和玉米等。有部分半农半牧区。产药材。野生动物有猴、熊、狐、獐等。水力资源丰富。


扫描版:「吉隆」在《汉语大词典》第3501页 第3卷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