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領

受領   shòu lǐng
受领,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相对人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将行政行为内容告知相对人本人,使其对行政行为的内容知悉、明了之后,才能开始效力。受领不等于本人同意,受领的意义只在于将行政行为内容告知相对人本人,无须相对人同意。如治安处罚的罚款,必须将罚款数额、原因、缴纳期限、地点告知受处罚人,使其知悉,但并不意味着相对人必须同意。受领一般要经过送达程序,接受送达的相对人或其家属要在送达书上签名。
参见:受领
扫描版:「受領」在《汉语大词典》第2631页 第2卷 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