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受理    shòu lǐ

1. 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2. 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详细解释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近反义词

反义词 驳回

国语辞典

注音 ㄕㄡˋ ㄌㄧˇ  拼音 shòu lǐ
相反詞: 駁回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
扫描版:「受理」在《汉语大词典》第2629页 第2卷 885
扫描版:「受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