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役

除役   
注音 ㄔㄨˊ ㄧˋ  拼音 chú yì
1. 凡屆滿服役限齡,或病傷殘廢,經核定不堪服役,或失蹤、被俘停役屆滿三年尚未歸還者,此後終身不再服役,稱為「除役」。
2. 水力、火力或核能等各種電廠因壽命告終而封廠關閉,稱為「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