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科目

通識科目   
注音 ㄊㄨㄥ ㄕˋ ㄎㄜ ㄇㄨˋ  拼音 tōng shì kē mù
為培養學生全面觀照社會的能力所開設的各種不同類型的課程。我國於民國七十三年起由教育部規定各大學開設通識教育科目。如哲學概論、藝術概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