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黑格尔   hēi gé ěr

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杜宾根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家庭教师,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创立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唯心辩证法。他的哲学的基本出发点是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亦称“思有同一说”),精神运动的辩证法以及发展过程的正反合三段式。认为思维和存在统一于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一独立主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与基础,它的辩证发展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三个阶段。他的哲学是对这三个阶段的描述,因而相应地由逻辑学、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三个部分组成。逻辑学是“研究观念(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将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当作思维的规律而加以阐明,在概念的辩证法中,他猜测到了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法。自然哲学是“研究观念他在或外在化的科学”,他以幻想代替事实,发表了一些错误理论,但也提出了合理的思想。精神哲学是“研究观念由他在回复到自身的科学”他提出了社会政治、伦理、历史、美学等方面的观点和主张,并试图找出贯串在历史各方面的发展线索。在美学上,提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艺术与人生重大问题的密切联系以及理性的内容对艺术的重要意义。恩格斯指出:黑格尔“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62页)。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但在他的哲学中,存在着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他的保守的唯心主义体系终于窒息了他的辩证法的革命精神。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