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

鞍钢宪法   ān gāng xiàn fǎ

毛泽东于1960年3月22日,在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批示中提出的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其内容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