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涵

陈奇涵   chén qí hán

江西兴国人。1925年入黄埔军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校学生队队长、连长、政治大队长,参加平定刘震寰、杨希闵叛乱。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参谋长、中共赣南特委军事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参与创建赣南苏区。历任红军第三、四军和第一军团参谋长。长征中任陕甘支队随营学校校长。后任第十五军团参谋长,绥德警备司令,中央军委参谋部长兼延安卫戍司令,冀热辽军区、东满军区副司令员,辽东军区司令员,东北军区参谋长,江西军区司令员。建国后,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中共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九至十一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