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共同体同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于1968年7月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协定规定三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接受共同体的经济援助,享有特惠关税的待遇。但协定未获批准。1969年9月重订,于1971年1月生效。1975年协定到期后为*《洛美协定》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