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

银行法   yín háng fǎ

调整银行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金融活动的基本法规。以1694年英国《英格兰银行法》为最早。有的国家制定统一的银行法(如日本,有的国家分别制定中央银行法与专业银行法(如德国。在中国,第一部银行法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新中国成立后,于1995年3月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法,同年5月公布商业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