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协约国提出的德国赔款计划。因由美国道威斯(Charles Gates Dawes, 1865—1951)领导的专家委员会制订,故名。1924年9月起施行。规定:德国对协约国的赔款,由第一年付10亿金马克开始,逐年增加,于第五年增至年付25亿金马克,以后视德国经济发展情况而定;德国以主要财政收入作为赔款的担保;德国在协约国监督下成立纸币发行银行,并举借2亿美元的外债,以稳定币制。1930年,为*杨格计划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