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纳普用语。指语言的形式理论,即对支配语言的形式规则,以及从这些规则得出发展后果的系统陈述。他认为真正的哲学、真正的逻辑分析只应研究句子(科学命题)的语法与句法,不应涉及句子的意义及其对象,并宣称作为哲学的“科学逻辑”只是逻辑句法,逻辑分析就是句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