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律

辽律   

辽代法律的总称。辽国建立者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公元921年诏令臣下“定法律”,其从侄突吕不受命撰《决狱法》,是辽国最早的一部法典,以后陆续有所增补。兴宗重熙五年(1036年)诏令耶律庶成编纂辽太祖以来法令,参酌“古制(即唐律)定条制五百四十七条颁行,史称《重熙条制》,是辽国的基本法典。道宗咸雍六年(1070年)命耶律苏等修订条制,编成《咸雍条制》共七百八十九条,后又增补一百零三条。大安五年(1089年)道宗指责新编条制过于繁杂,下令复行《重熙条制》。辽律对后来的金律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