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引起或促进恶性肿瘤(癌)发生的因素。可分三类:(1)物理性致癌因素。主要是各种辐射能,如对皮肤进行长期X线照射可引起皮肤癌。(2)化学性致癌因素。包括许多有机化合物和激素,特别是属于多环碳氢属和偶氮属的有机化合物,如用煤焦油长期涂抹兔耳可造成皮肤癌,长期注射雌激素可致小鼠诱发乳腺癌。(3)生物性致癌因素。最重要的是病毒,某些肿瘤如某些白血病及淋巴瘤等,现认为是由病毒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