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稽核所

盐务稽核所   yán wù jī hé suǒ

中国旧时盐务机构名。北洋政府于1913年根据*善后大借款合同设立。初名盐务稽核造报所,次年改为盐务稽核所。北京设总所,以盐务署长兼总办;洋员一人任会办兼盐务署顾问,操实权。各产盐省区设分所,各销盐省区设稽核处,主管均华、洋员并用,职权相等,实由洋员主宰。后成为管理中国盐政的中枢机构。1936年改盐务署为盐务总局,盐务稽核所为其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