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心血管病、恶性肿瘤或其他慢性病远期治疗效果的统计指标。一般用随访满n年的病人中活满n年的病人数所占的百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n年生存率=×100%。 如有定期随访结果资料,则可按概率乘法定理求生存率,计算公式为: n年生存率=第一年生存率×第二年生存率×……×第n年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