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班级授课制”、“班级上课制”等。同“个别教学”、“分组教学制”相对。将学生编级分班进行集体教学的组织形式。16世纪欧洲的一些学校中开始出现。17世纪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对之作了系统的理论阐述。19世纪始在欧美各国广泛推行。中国采用班级教学制,始于1862年(清同治元年)的京师同文馆,至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以后,逐渐成为全国学校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