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   mín yòng háng kōng

使用飞机或其他飞行器从事非军事性活动的航空。包括航空运输(运送旅客、货物、邮件)和*通用航空(进行防治病虫害、除草、施肥、播种、护林、摄影、探矿、侦察鱼群、人工降雨、海上救护等活动)中国民用航空,萌芽于1921年北洋政府航空署举办的“空中游览”活动。其后二十余年,有*中国航空公司、*欧亚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各自经营国内外的少数航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以首都北京为中心的国内航空网,开辟了国际航空线,并创办通用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