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一”的对称。民法典外另定商法典的法律制度。其特点是分别制定民法典与商法典。法国于1804年颁布《法国民法典》,于1807年颁布《法国商法典》,为确立民商分立制度之始。采用这一制度的国家还有德国、日本、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