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堧

朴堧   

朝鲜李朝时期音乐家。字坦夫,号兰溪。出身两班。世宗时任乐学别坐、中枢院副使等官职。毕生致力于奠立祭礼雅乐。曾发掘、整理当时濒于散佚的朝鲜乐曲,以及从中国传去的唐代燕乐;根据三分损益法制定十二律,作十二律管以为音高标准,并制作、改造乐器数十种;确立乐队编制、舞蹈服饰制度与音乐教育体制;收集民间乐曲,创作伴有声乐、舞蹈的器乐合奏曲;又创造一种称为“井间谱”的记谱法,记录不少乐曲,收入《世宗实录》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