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罰

從罰   
注音 ㄗㄨㄥˋ ㄈㄚˊ  拼音 zòng fá
附隨於主罰而科處之懲罰。亦為對違警行為併科之罰,原則上不能獨立科處,依違警罰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從罰可分為沒入、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等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