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最早设立的国家银行。1904年(光绪三十年)户部筹设,额定资本银400万两,官商各半。次年成立,至1906年前后官商股本相继缴足。总行设北京,分行设天津、上海、汉口等地。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并有发行纸币、代理部库等特权。1906年户部改为度支部。1908年该行改称*大清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