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哲学家。利马圣马科斯大学毕业。曾任圣马科斯大学校长、国立图书馆馆长。将一种精神活动的自由当作历史的基础。认为“静的自由”就是秩序,它在经济、政治、科学与宗教方面起支配作用;“动的自由”是精神的积极的活动,其最高表现是艺术。主要著作有《人类思想史中的秩序和自由观念》、《普通美学》、《应用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