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亦称“意定代理”、“委任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的代理。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以委托书)即可发生效力。如工厂的厂长授权工厂的供销科长代表他以工厂的名义签订合同。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