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销案

奏销案   zòu xiāo àn

清政府严办江南地主拖欠钱粮的案件。清初江南赋役数倍于他省,而苏松尤重。苏松常镇四府乡绅和衙役勾结,拖欠钱粮至数十万之多。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宁巡抚朱国治分别造册上报,悉列拖欠钱粮的乡绅一万三千五百余人,指为“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功名”,发本处枷责。探花叶方霭仅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被捕者三千人,初命解京,后得放还。清政府制造此案是为增加赋税收入,同时打击江南汉族地主士大夫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