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令

圈地令   quān dì lìng

清初以政治力量强行掠夺土地的法令。清兵入关后,清统治者以满洲贵族、勋臣、旗人兵丁“无处安置”为由,下令凡京畿附近各州县的“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国戚、公、侯、伯、太监走死逃亡后遗留的土地,尽数圈分给东来的满洲诸王、勋臣和兵丁。自顺治元年十二月(1645年1月)起,先后三次下令圈地。不仅将京畿附近州县的良田悉行圈占,其范围还扩大到山东河南诸地,并且常指民地为官庄,私田为无主,强行霸占,致使大量农民失地流离,社会动荡不安。顺治四年后,虽曾几度下令停止圈地,但各地零星圈地仍在进行。直到康熙八年(1669年),又下令重申永禁圈地,圈地活动方基本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