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西灌阳人,字维卿,号南注生。同治进士。1882年(光绪八年)以吏部主事上书清廷,自请赴越联络刘永福抗法。1884年受张之洞命募勇四营,号景字军。次年初,率部会同黑旗军与法军作战。1891年任台湾布政使。1894年署台湾巡抚。次年《马关条约》签订,激起台湾人民的反抗。台湾士绅成立“台湾民主国”,被推为总统。6月初日军占基隆后,回厦门。著有《请缨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