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

史弥远   

南宋明州鄞县(治今浙江宁波人,字同叔淳熙进士。宁宗时历任太师右丞相、枢密使等职。开禧二年(1206年)上书反对韩侂胄对金用兵,次年在杨皇后支持下,使人杀韩侂胄,函首送金求和。以后权势日盛。嘉定十七年(1224年)又拥立理宗,专擅朝政。他死后,理宗才亲主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