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迪

卡迪   kǎ dí

阿拉伯语qdī的音译,亦译“戛最”,旧译“哈的”、“嘎锥”。伊斯兰教法官。这一职位由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所创设,常从宗教学者中选拔精通教法、执法公正廉明者担任,以监督实施教义和教法,处理穆斯林的民事、刑事诉讼,管理义产(卧格夫)。最高法官主管全国司法工作。今大多数伊斯兰国家实施世俗民法和刑法,卡迪成为司法官员,专门处理穆斯林宗教行为问题;或成为民间仲裁人,处理、调解民间宗教和民事纠纷。中国旧时有些地区清真寺曾一度设卡迪,协助教长处理穆斯林纠纷和教法问题。在新疆曾译称“卡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