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赛体系 fán ěr sài tǐ xì即“凡尔赛和约体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法、美等国在同战败国德国签订《凡尔赛和约》后,又同德国的盟国分别订立了四个和约:即1919年9月10日与奥地利签订的《圣日耳曼条约》;同年11月27日与保加利亚签订的《纳依条约》;1920年6月4日与匈牙利签订的《特里亚农条约》;同年8月10日与土耳其签订的《色佛尔条约》。《凡尔赛和约》和这些条约围绕着对战败国领土及其殖民地再分割等问题构成了一个体系,即凡尔赛体系。该体系暂时调整了战胜国之间的关系,但列强之间的均势很快就被打破,凡尔赛体系终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