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整法

农业调整法   nóng yè diào zhěng fǎ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的主要法令之一,1933年经国会通过后颁布实施。旨在通过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管理以挽救当时农产品价格低落和生产过剩的危机。主要措施是:缩减某些农产品的播种面积,由政府通过征收农产品加工税来补偿农场主的损失。1936年该法停止施行。1938年美国国会又通过新法继续施行,内容有所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