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奴隶制

债务奴隶制   zhài wù nú lì zhì

亦称“债务奴役制”。通过债务而使劳动者沦为奴隶的一种剥削形式。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出现私有财产和借贷关系。农民、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者在高利贷的盘剥下,往往出卖妻子儿女或自身与人为奴。有的期满也可获得自由。债务奴隶制曾盛行于古代东方许多国家,以及希腊罗马奴隶社会的初期;并长期留存于以后的阶级社会中。16到18世纪时,西班牙殖民者在拉丁美洲的大庄园中,雇用印第安人作工,用预付工资或赊售生活品的办法,使这些印第安人处于债务的束缚下,并世代成为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