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会

修会   

天主教的修士、修女组织。一般须经罗马教皇批准后成立。有男女各种修会,各有自己的“会规(组织章程)。早期的修会导源于古代修士的聚居隐修,称“隐修修会”。公元6世纪*本笃会成立后,其组织形式逐渐确立,以隐修院为活动中心,并拥有大量地产,故称为隐修院修会。13世纪*方济各会、*多明我会等修会创立,标榜“清贫”和不置产(后亦渐置一定财产),活动不限于隐修院内而主张托钵行乞,走向社会,称为“托钵修会”。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兴起后,又有耶稣会等修会成立,会士广泛参加社会活动而不拘泥于固定的会院,亦无统一的会服,有时被称为“新制修会”。近代又出现各种专事派遣传教士到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进行传教活动的社团,一般称作“传教修会”。这类组织,有些实际上并非修会,但在中国天主教徒中,常习称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