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   
注音 ㄉㄧ ㄕㄡ ㄖㄨˋ ㄏㄨˋ  拼音 dī shōu rù hù
總收入低於一定標準的家庭。依現行社會救助辦法,分為三類:一、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二、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三、其他情形。
   ▶ 如:「這項獎學金是供低收入戶子女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