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本地法院”、“当地法院”。非洲国家以本地区或本民族不成文的习惯法作为审判根据的法院。非洲各国独立后,各国在建立与健全现代法院的同时,对习惯法法院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改组,或保留现代法院与习惯法法院两套司法系统(如多哥),或将习惯法法院改组成为国家正式法院的一部分(如加纳、塞拉利昂、尼日利亚等)。有些伊斯兰国家也设有此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