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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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审阅。 明 吴炳 《绿牡丹·假报》:“门生拙卷,偶然忘了,不曾送閲。”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堂规式》:“即将原被告状诉禀词汇齐粘连卷宗送閲。”
参见:送阅
扫描版:「送閲」在《汉语大词典》第14780页 第10卷 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