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書

判書   pàn shū
注音 ㄆㄢˋ ㄕㄨ  拼音 pàn shū
合同、契約字據。
   ▶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明白約束,以備情偽,字形半分,故周稱『判書』。」
参见:判书
扫描版:「判書」在《汉语大词典》第2390页 第2卷 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