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贼爲子

认贼爲子   
比喻错认妄想为真实。《楞严经》卷一:“佛告 阿难 :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 宋 朱熹 《答陈同甫书》:“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断千古之是非,宜其指铁为金,认贼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亦作“认贼作子”。 明 徐复祚 《一文钱》第三出:“有一等颠倒丧志,投东覔西,失却眼前至宝,这便是认贼作子。” 章炳麟 《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不正其名而言其实,紾戾不通,至于如是,徒使人害于名则已耳!乃至指鹿为马,认贼作子。”
参见:认贼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