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约 běi dà xī yáng gōng yuē简称“北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等国于1949年4月在华盛顿签署的政治军事同盟条约。同年8月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随之成立,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后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西班牙相继加入。公约规定:当某缔约国在防卫范围内受到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按照“集体自卫”的原则,提供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援助。
国语辞典
注音 ㄅㄟˇ ㄉㄚˋ ㄒㄧ ㄧㄤˊ ㄍㄨㄥ ㄩㄝ 拼音 běi dà xī yáng gōng yuē 西元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美、英、法、加拿大、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挪威等國所訂立的公約,後有丹麥、冰島、義大利、葡萄牙等國相繼參加。其目的是針對獨立國協共產勢力實行集體防禦政策,任何締約國受到武裝攻擊,即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武裝攻擊,必須共同抗禦和支援。参见:
北大西洋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