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湖南攸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县委书记,湘赣边特委书记,红军第四军纵队、第十二军政委。1932年任福建军区司令员。红军主力长征后,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军事部长、副主席,坚持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三支队副司令员、政委,江南抗日救国军东路指挥部司令员兼政委,新四军第六师师长兼政委,第一师政委,新四军政治部主任,第二师政委兼中共淮南区委书记,参与开辟苏南、淮南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副书记、华中野战军政委、华东野战军副政委兼山东兵团政委、第三野战军第一副政委兼第七兵团政委。建国后,历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军区政委,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农林办公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第一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共第七、八、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顾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