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

出具    chū jù

谓以某种名义开出某种证件。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二:“ 乾隆 元年,经侍郎 励宗万 奏请,嗣后学习期满人员,令该堂官出具考语,分三等引见。” 蒯世勋 《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国时代》:“三国代表并未将原意致达,仅交出中立宣言一件,并由 威妥玛 传语,令其亦出具文告。”《十月》1984年第1期:“学校那方面没有问题,保证会出具在校的证明。”


扫描版:「出具」在《汉语大词典》第2229页 第2卷 485
扫描版:「出具」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