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繁疲难

冲繁疲难    chōng fán pí nán

清 雍正 间,由 广西 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国州县为冲、繁、疲、难四类,以便选用官吏。冲谓地方冲要;繁谓事务繁重;疲谓民情疲顽;难谓民风强悍难治。


参见:衝繁疲難
扫描版:「冲繁疲难」在《汉语大词典》第4495页 第3卷 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