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鈔法

鹽鈔法   yán chāo fǎ
宋 代政府规定盐商凭钞运销食盐的制度。由政府发行盐钞,令商人付现,按钱领券。发券多少,视盐场产量而定。券中载明盐量及价格,商人持券至产地交验,领盐运销。《续资治通鉴·宋徽宗政和元年》:“﹝ 张商英 ﹞於是大革弊事,改 京 ( 蔡京 )所铸当十大钱为当三以平泉货,复转般仓以罢直达,行盐钞法以通商旅。”
参见:盐钞法
扫描版:「鹽鈔法」在《汉语大词典》第11085页 第7卷 1483